新購保時捷引擎接連「發病」 退換車折舊費需近10萬

百萬豪車保時捷剛行駛1000多公里引擎故障燈就開始報警,之後在行駛過程中接連熄火,經過多次維修問題依然無法解決,最後車主無奈只好要求退換車,但就因為這樣,車主就要白白損失近10萬的折舊費,如果你是車主,碰到這樣的事情該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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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新購保時捷引擎接連出故障 退換車又要支付近10萬折舊費

2015年8月11號,程先生在汽車投訴網上發表投訴表示,自己在溫州甌海保時捷中心購買了一輛保時捷Panamera ,車輛行駛至1800公里左右時引擎故障燈多次報警,之後有3次出現行駛過程中熄火。程先生幾次在甌海保時捷4S店進行維修檢查。前2次4s店認為是偶發性現象,不予解決。後來在程先生強烈要求下更換了油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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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炫風超跑快訊/第一汽車報導

可更換油泵不久后又出現歇火情況,程先生依照中國現行的汽車三包法要求甌海保時捷中心退換車,4s店反饋說廠家不認為該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協 商后,甌海保時捷申請了技術援助維修該車輛。經檢查發現引擎6個噴油嘴都有不同程度的堵死,並表示可能這輛車的排放標準和國內的油品標準等等不匹配,承 認設計上有缺陷,經過協商后程先生同意維修不退車。

之後車輛行駛到6944公里時,引擎再一次歇火,而且還是同一故障碼,程先生感到很無奈。在和4s店的交涉過程中,程先生又一次提出了書面的退車申 請,4s店不但推三阻四,而且還向程先生提出要求按照保時捷內部的退車規定,進行賠償7萬到8萬多的車輛使用損耗費,程先生感到十分憤怒。

投訴編號 QT99404

接到程先生的投訴后,汽車投訴網第一時間將投訴原文轉交給了保時捷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協調處理,到目前為止,網站仍未收到企業的任何回復。

為了了解詳細情況,小編致電車主了解到,車主表示問題尚未解決,廠家一直拖延。

新購保時捷引擎接連「發病」 退換車折舊費需近10萬

退換車需支付「折舊費」到底合不合理?

根據國家汽車「三包」政策的相關規定,除免費更換、退貨的情形外(一般指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出現問題), 消費者退換車時,應當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車產品所產生的合理使用補償,也可以簡單理解為車輛使用的「折舊費」。這意味著消費者在使用汽車一段時間后發現問 題,並選擇退換車,將支付不少補償費用。

可本文案例中,如果車主因汽車質量等問題退貨,需要「支付因使用該車所產生的相應的合理使用補償。」也就是說,車主為購車及修理退車付出大量精力和時間后,還需要為汽車廠商的質量問題「買單」,自掏腰包7到8萬元給汽車廠商。本身車主就是受害方,車主本人並未出現任何使用上的失誤,而就因為車輛出現質量問題,車主既承受了維修車輛和來回折騰的負擔,還要為廠商的過錯埋單,這一點是讓車主完全無法接受的。

新購保時捷引擎接連「發病」 退換車折舊費需近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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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消協副研究員曾針對汽車三包中退換車條例的折舊費說出了自己的觀點,「《產品質量法》自始至終都未提及折舊費或合理使用費的問題,顯然,4S店 違約在先,又將自己的全部或部分損失轉嫁到車主身上是於法無據的。若「汽車三包」規定退換車要收取折舊費或合理使用費,對車主不公平、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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