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79版)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於2021年年度報告問詢函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下轉D81版)

(上接D79版)

2、獲取了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發表的《法律意見書》;

3、獲取了企業發給華潤天然氣(彭州天然氣改名后的名稱)的函件。

4、獲取了彭州天然氣的分立協議。

三、核查結論

經核查,我們尚未獲取成都易潤對此轉讓事項無異議的相關證據,無法充分證明仁智股份2021年度與以前年度並未發生顯著變化的情況下,可在當期處置長期股權投資,因此長期股權投資尚未滿足終止確認條件。

問題四、報告期內,你公司存在多項訴訟,涉案金額合計超過7.85億元。

(1)請你公司結合案件進展、執行情況、預計負債計提依據,說明預計負債計提的充分性及準確性,未達到重大訴訟披露標準的其他訴訟的預計總負債為0元的原因及合理性。

(2)關於盈時公司票據追索案件,因盈時公司涉嫌經濟犯罪被法院裁定撤銷前期民事判決並駁回盈時公司起訴。請結合案件最新進展,說明公司是否需要進行會計處理及原因,後續是否可能涉及賠償義務,相關預計負債計提是否充分、準確。

請年審會計師核查上述事項並發表明確意見。

一、基本情況

1、公司作為被告的合計涉案金額約為1.69億,訴訟案件如下:

單位:萬元

2、仁智股份作為原告合計涉案金額61,655.16萬元,涉訴案件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未達到重大訴訟披露標準的其他訴訟情況:

2、公司計提預計負債的依據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規定,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其結果須由某些未來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的不確定事項。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1、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2、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公司根據訴訟案件在本報告期末的訴訟進度,判斷需要承擔的相關義務,且履行相關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流出企業,公司將相關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的案件確認預計負債。

綜上,公司涉訴案件計提的預計負債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計提充分、準確。未達到重大訴訟披露標準的其他訴訟不存在需計提預計負債情形,故未達到重大訴訟披露標準的其他訴訟總負債為0元。

1、關於盈時公司票據追索案件,近日獲法院電話告知,南京市建鄴區公安分局不予對盈時公司刑事立案。

此案涉及的應付票據,公司已在2018年全額計提損失,連同公司其他涉訴商業匯票總金額14,677.08萬元全部一起計提損失,具體情況如下:

2018年1月至4月,中經公司通過案外人金佩芹向仁智公司稱,中經公司可以幫助仁智公司以開具商業承兌匯票的方式融資,故仁智公司按照要求,向中經公司開具商業承兌匯票16張,合計金額146,770,818.39元,中經公司未支付任何對價。因此2018年企業進行會計處理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 146,770,818.39

貸:應付票據 146,770,818.39

而後其中6張由中經公司背書轉讓給了麥鼎公司,麥鼎公司未支付對價;另外10張由中經公司在無錫金融資產交易中心辦理定向融資工具備案,並背書給盈時公司,通過盈時公司經營的金票理財平台,向不特定公眾融資4639.5萬元。中經公司與盈時公司、麥鼎公司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欺詐手段合謀騙取仁智公司16張匯票。因此仁智股份起訴了這三家公司,基於當時的情況,2018年企業做了如下會計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 146,770,818.39

貸:其他應收款 146,770,818.39

2、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1)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2)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綜上,該案件2018年已全額計提應付票據14,667.08萬元,預計負債計提充分、準確。

二、核查程序

1、獲取仁智股份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決訴訟清單,逐一核查未決訴訟案件是否已充分計提預計負債。

2、獲取仁智股份涉訴案件的法律裁決文書。

3、結合相關的訴訟判決書,對預計負債計提數據重新計算,核查預計負債計提的準確性。

4、向仁智股份代理律師執行函證程序,了解仁智股份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決訴訟案件情況,以及截至函證回復日,案件最新進展情況。

三、核查結論

基於上述情況與我們獲得的審計證據,我們認為仁智股份對預計負債的計提是充分的、準確。

問題五、關於原告竇晴雪等92個投資者訴仁智股份合同糾紛,因盈時公司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經營犯罪,南京建鄴法院裁定駁回投資者起訴,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目前,你公司已於88個投資者簽訂《債權轉讓協議》並支付債權轉讓款421.95萬元。

(1)請說明若盈時公司犯罪事實成立,你公司是否仍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請結合上述情況說明在公安機關尚在偵查時公司與投資者進行債務和解的原因,此舉是否有利於保護上市公司利益。

(3)請說明於投資者簽訂協議的具體時點,說明該事項構成日後調整事項的依據。

(4)請結合協議約定,說明債務和解的具體會計處理及合規性。

關於原告竇晴雪等92個投資者訴仁智股份合同糾紛一案,近日獲法院電話告知,南京市建鄴區公安分局不予對盈時公司刑事立案。盈時公司犯罪事實不成立,會產生如下結果:

除已進行債務和解外的88位投資人之外,尚未進行和解的投資人作為案涉商業承兌匯票的質押人,可以再行提起民事訴訟,行使票據權利,要求公司對其損失承擔連帶責任。此案涉及的應付票據,公司已在2018年全額計提損失,連同公司其他涉訴商業匯票總金額14,677.08萬元全部一起計提損失,若尚未和解的投資人再行提起民事訴訟,行使票據權利的情況,對公司期后利潤不產生影響。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54條,「依照票據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匯票設定質押時,出質人在匯票上只記載了「質押」字樣未在票據上籤章的,或者出質人未在匯票、粘單上記載「質押」字樣而另行簽訂質押合同、質押條款的,不構成票據質押。」本案中,中經公司與盈時公司簽訂了商業承兌匯票質押合同,但未在票據上記載質押,因此,投資人能否作為案涉商業承兌匯票的質押人行使匯票權利,有待司法進一步判決。

但公司作為被追索人依照法律規定向投資人進行清償后,可以向其他匯票債務人如中經公司行使再追索權,要求其他匯票債務人向公司支付已清償的全部金額和自清償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發出通知書等的費用。

投資人訴訟的最終目的是通過刑事或者民事程序向中經公司、盈時公司、仁智股份追償造成的損失。自2019年12月南京中院將該案刑事案件移送至公安機關偵查之日起,截至公司與投資者達成和解之日,在長達兩年多的時間裡,公安機關一直未有明確的刑事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對公司造成了一定影響。公司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促成與債權人達成和解。該債務重組,涉及92位投資人,其中與88人達成和解,按原債權五折簽訂債權轉讓協議,將100%債權轉讓給仁智股份100%控股的子公司仁迅實業。仁智股份通過債權轉讓的方式達成訴訟和解,解決了後續刑事階段程序結束后,投資人啟動民事訴訟程序向仁智股份追償,仁智股份仍須承擔連帶責任。雖與債權人達成和解,仁智股份控股子公司仁迅實業作為債權轉讓受讓人將履行向中經公司、盈時公司追償程序,此舉有利於保護上市公司利益。

該事項由公司之子公司仁迅實業出面和投資者洽談,88名投資者在2021年12月達成和解並簽署《債權轉讓協議》,公司在完成核查投資者銀行支付憑證及蓋章用印流程后,於2022年1月24日與本案件88位投資者的《債權轉讓協議》上蓋章。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資產負債表日後調整事項,應當調整資產負債表日的財務報表,企業發生的資產負債表日後調整事項,通常包括(二)資產負債表日後取得確鑿證據,表明某項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發生了減值或者需要調整該項資產原先確認的減值金額。《企業會計準則講解》規定:如果資產負債表日及所屬會計期間已經存在某種情況,但當時並不知道其存在或者不能知道確切結果,資產負債表日後發生的事項能夠證實該情況的存在或者確切結果,則該事項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中的調整事項。如果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對資產負債日的情況提供了進一步的證據,證據表明的情況與原來的估計和判斷不完全一致,則需要對原來的會計處理進行調整。因此,該事項構成資產負債表日後調整事項。

(4)請結合協議約定,說明債務和解的具體會計處理及合規性。

仁迅公司的會計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仁智股份843.9萬

貸:銀行存款421.95萬

營業外收入421.95萬

仁智股份的會計處理

借:應付票據843.9萬

貸:其他應付款-仁迅843.9萬

合併抵消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仁迅843.9萬

貸:其他應收款-仁智843.9萬

由於日後事項產生的影響已全部計入資產負債表。綜上,公司的會計處理是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二、核查程序

1、獲取仁智股份與88位投資者簽訂的和解協議,核查協議的簽訂時間、簽訂價款等協議條款。

2、分析仁智股份進行和解談判的交易實質等;

3、核查了仁智股份向投資者支付的銀行回單。

三、核查結論

我們認為仁智股份的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問題六、你公司應收賬款期末餘額為8,787.86萬元,計提壞賬準備為1,940.82萬元,公司未披露按組合計提壞賬準備的組合名稱、計提金額及比例;應收商業承兌匯票為56.25萬元,未計提壞賬準備。

(1)請你公司補充披露公司按組合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明細,包括但不限於賬齡分佈情況、計提比例,並結合同行業可比公司的計提比例、期后回款情況、歷史回款情況等,說明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合理。

(2)請補充披露應收賬款期末餘額前十名的情況,包括客戶名稱、與公司發生的具體業務及營收金額、應收賬款期末餘額、壞賬計提金額、超過合同約定期限未回款的金額、期后回款金額,結合其信用情況說明應收款項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壞賬準備計提的充分性。

(3)請說明是否按照預期信用損失模型計提減值準備,減值準備的確認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4)請你公司補充披露前五大商業承兌匯票的交易對手方、交易內容、對應金額以及是否存在關聯關係,並說明未計提壞賬準備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按組合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明細情況如下(單位:元):

組合中按賬齡分析法對照表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單位:元):

(二)同行業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情況

(1)同行業按組合計提壞賬準備比例情況如下(單位:元):

註:以上數據來源於公司及同行業已披露年度報告的公司

(2)同行業按賬齡計提壞賬比例情況如下:

(3)公司近四年應收賬款按組合計提壞賬準備的情況如下(單位:元):

(4)公司近四年應收賬款期后回款情況如下(單位:元):

2019年、2020年剔除已核銷賬齡5年以上且已全額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后,期后回款情況較好,不存在壞賬準備計提比例不充分的情形。2021年報告期期后回款情況:報告期末按組合應收賬款餘額為70,132,300.93元,截至本回函日,期后回款金額為16,038,276.92元,按組合應收賬款餘額為54,094,024.01元;2021年公司報告期當期發生的應收款項尚在賬期內。

2020年期后未回款款項主要系:1、應收款項已進入訴訟或執行期的;2、因外圍因素影響,客戶資金周轉出現短期困難,但客戶已制定回款計劃的。包括上述情況,截至回函日尚未回款的應收款項,不存在單項全額計提壞賬準備的跡象。

結合近四年應收賬款回款情況及報告期期后回款情況,壞賬準備計提比例合適,不存在壞賬準備計提比例不充分的情形。

同時,公司按組合計提壞賬準備的比例在同行業上市公司中處於中等水平,公司一直以來按照賬齡組合法計提壞賬準備,會計政策保持一貫性原則。同時,報告期內合作客戶信用較高,履約能力強,未按期回款的可能性較低,且公司自2020年開始加大業務拓展力度,業務規模持續增長的同時,進一步加強應收款項的管理及回款催收,報告期末,公司應收款項賬齡保持在合理的信用賬期內,壞賬準備計提充分。

綜上所述,公司的應收款項壞賬準備政策是遵循謹慎性原則並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的,公司考慮所有合理且有依據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單項或組合的方式確定應收款項的壞賬準備。對比可比上市公司,公司的應收款項壞賬準備計提政策符合同行業慣例。因此,公司的應收賬款預期損失計提比率是謹慎的。

德州協誠化工有限公司的應收賬款賬齡四年,對方在2019年3月法院出具調解書支付了第一期的50萬元貨款后,未再按約定支付貨款,公司在申請強制執行方式追償欠款無法回收的情況下,2019年單項全額計提了壞賬準備1,591.01萬元,該客戶報告期超過合同約定期限未回款的款項,在申請強制執行無法收回的情況下,公司在2019年已全部計提壞賬準備,壞賬準備計提充分。羅江縣中航管道工業科技有限公司,賬齡為2年以內,合同未約定具體付款日期,因此未逾期。其餘客戶的賬齡基本在一年以內,公司已根據會計政策,按賬齡組合計提壞賬準備,相關壞賬準備計提充分。

(一)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六十三條規定,對於下列各項目,企業應當始終按照相當於整個存續期內預期信用損失的金額計量其損失準備:

(一)由《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規範的交易形成的應收款項或合同資產,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該項目未包含《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所定義的重大融資成分,或企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規定不考慮不超過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資成分。

2.該項目包含《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所定義的重大融資成分,同時企業做出會計政策選擇,按照相當於整個存續期內預期信用損失的金額計量損失準備。企業應當將該會計政策選擇適用於所有此類應收款項和合同資產,但可對應收款項類和合同資產類分別做出會計政策選擇。

(二)由《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規範的交易形成的租賃應收款,同時企業做出會計政策選擇,按照相當於整個存續期內預期信用損失的金額計量損失準備。企業應當將該會計政策選擇適用於所有租賃應收款,但可對應收融資租賃款和應收經營租賃款分別做出會計政策選擇。

在適用本條規定時,企業可對應收款項、合同資產和租賃應收款分別選擇減值會計政策

(二)公司對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的判斷依據:

公司對單項金額重大且在初始確認后已經發生信用減值的應收賬款單獨確定其信用損失。

當在單項工具層面無法以合理成本評估預期信用損失的充分證據時,公司參考歷史信用損失經驗,結合當前狀況以及對未來經濟狀況的判斷,依據信用風險特徵將應收賬款劃分為若干組合,在組合基礎上計算預期信用損失。確定組合的依據如下:

對於劃分為組合的應收賬款,公司參考歷史信用損失經驗,結合當前狀況及對未來經濟狀況的預測,編製應收賬款賬齡與整個存續期預期信用損失率對照表,計算預期信用損失。

對於賬齡組合,基於所有合理且有依據的信息,包括前瞻性調整,以預期信用損失為基礎而測算的應當確認的減值準備低於仁智股份基於賬齡法計提的減值準備,公司基於謹慎性角度,並未調減預期信用損失。

公司前五大商業承兌匯票的明細情況如下(單位:元):

1、向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工程服務分公司提供鑽具檢測、維修服務,截至回函日,該商業承兌匯票尚未到期。

2、向湖南粵港模科實業有限公司銷售改性塑料材料款,形成關聯交易,該交易具有合理的商業實質,截止回函日,該商業承兌匯票已提前承兌。

公司根據《金融工具減值》準則對應收票據進行減值測試,當在單項工具層面無法以合理成本評估預期信用損失的充分證據時,公司參考歷史信用損失經驗,結合當前狀況以及對未來經濟狀況的判斷,依據信用風險特徵將應收票據劃分為若干組合,在組合基礎上計算預期信用損失。

截至回函日,公司應收票據的客戶均繫到期承兌付款,因此不存在重大違約的信用風險,不會因銀行或其他出票人違約而產生重大損失,公司結合其信用情況與經營狀態,預期其支付給公司的商業承兌匯票,不存在未來期間無法承兌的跡象,因此未對其票據計提壞賬準備,公司壞賬準備的計提充分。

二、核查程序

1、執行重新計算程序,對比《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年3月修訂)》下確認的預期信用損失與賬齡法確認的預期信用損失的差異。

2、對報告期客戶執行客戶信息核查,包括但不限於工商註冊地址、郵箱、電話、郵編、董監高、經營範圍等信息,檢查是否存在關聯關係、信用風險高低、同類產品銷售、訴訟、失信等情況核實;

3、對報告期應收賬款餘額執行函證程序,函證比例大於應收賬款餘額的80%;

4、檢查銀行回單、應收票據、應收賬款等核查回款的真實性及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況。

5、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計算如下:

一、按板塊進行列示

一、 各板塊計算過程如下:

1) 石化科技板塊

第一步:確定分類到本組合下的應收賬款餘額及對應賬齡(單位:元):

第二步:計算遷徒率

第三步:確定本期的違約損失率

我們根據測算的預期信用減值損失率,與企業使用的壞賬計提比例進行對比,如下(單位:元):

2) 新材料板塊

仁智股份一直以來是採用賬齡組合計提壞賬的方式,我們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年3月修訂)》第八章金融工具的減值,我們逐一對仁智股份的各家公司重新進行了以預期信用損失為基礎的測算,測算的應當確認的減值準備低於仁智股份基於賬齡法計提的減值準備,基於謹慎性原則,我們並未調減信用減值損失。

綜上,公司應收賬款壞賬計提充分。應收票據-商業承兌匯票不計提壞賬準備合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因應收票據的客戶均繫到期付款,因此不存在重大違約的信用風險,不會因銀行或其他出票人違約而產生重大損失。不存在因壞賬計提不充分導致報告期凈資產為負的情形。

問題七、你公司固定資產期末餘額為2,044.54萬元,本期處置或報廢金額為2,081.66萬元,計提減值準備24.92萬元。

(1)請你公司說明具體處置或報廢固定資產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資產原值、累積折舊金額、報廢或處置的原因、交易對象及是否為關聯方、定價依據及公允性、相關會計處理及合規性。

(2)請說明處置或報廢固定資產是否需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3)請詳細說明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測算過程,計提減值是否充分、準確,是否充分考慮經營性虧損的因素。

(一)本期處置或報廢固定資產的說明:

(二)本期大額資產處置的主要情況:

1、仁智巴州分公司於2021年1月26日與濮陽市德鈺石油機械製造有限公司簽訂購銷合同,將750型修井機及其配套設備全部轉讓。該批設備購置於2010年,賬面原值為1,463.85萬元,累計折舊為1,282.37萬元,減值準備為137.69萬元,賬麵價值43.79萬元,本次處置的凈收入為77.92萬元。該批設備在合同簽訂日還在出租,由於承租方多次以疫情或行業不景氣為由提出減免租金,企業評估后認為有可能以後收不回租金,故在年底租期到期后解除了合同,並將該批設備交接轉讓給濮陽市德鈺石油機械製造有限公司,已獲取三方簽字的交接確認書。該批本次處置審批流程正常,雙方按照簽訂的出售合同進行交接,按照出售金額開具發票,未見異常。處置凈收益計入資產處置收益科目核算,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通過企查查股權穿透查詢,該企業與公司不存在關聯方交易。

2、石化科技於2021年3月18日和綿陽義友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簽訂資產轉讓協議轉讓野營房。出售的野營房仁智股份的入賬時間為2012年,使用時間接近10年,野營房主體結構已經鏽蝕穿孔,已無使用價值,前期有廢品收購報價2,000.00元/個,低於公司的資產凈值,所以一直未能得到處置。此次購買方為農村護田使用,出價5,000.00元/個,高於公司資產凈值,為避免後期設備腐蝕更加嚴重,故本次按照約定價格出售,處置收入為15,000.00元,處置凈收益計入資產處置收益科目核算,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通過企查查股權穿透查詢,該企業與公司不存在關聯方交易。

3、新材料公司於2021年6月11日與廣東致順化工環保設備有限公司簽訂購銷合同,約定以34,500.00元購買新材料使用的叉車一台,該資產2018年6月入賬,賬面原值為52,991.45元,累計折舊為30,841.03元,賬麵價值為22,150.42元。凈收益8,380.55元計入資產處置收益,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通過企查查股權穿透查詢,該企業與公司不存在關聯方交易。

公司上述處置或報廢的資產屬於閑置資產或淘汰設備,絕大部分設備已足額計提折舊。本期處置或報廢固定資產事項對公司凈利潤影響金額為46.87萬元,未達到董事會審議及信息披露的標準,無需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主要的固定資產如下(單位:元):

各項資產的減值準備如下(單位:元):

公司的房屋建築系落於四川省綿陽市高新區路南工業區,不動產權證號【川(2018)綿陽市不動產權第4001779號】,目前該房產系子公司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在用狀態,結合58同城網站上公布的相同類型的建築物的市場價值來看,該房屋建築物不存在減值。仁智股份的機器設備已經出租,可以為企業帶來正向經濟利益,不符合減值條件。電子設備主要是電腦,印表機之類的設備,生產用器具都是實木傢具,運輸工具都是轎車之類的,目前都在正常使用,有部分閑置的電子設備在以前年度已計提過減值。

子公司石化科技本年聘請銀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評估。本次評估,對機器設備使用重置成本法進行評估,電子設備部分使用時間過長的採用二手市場價進行評估,其餘電子設備採用重置成本法進行評估;車輛使用時間過長,相關型號車輛已經停產,採用市場法評估。審計人員在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時,評估機構也有評估人員跟隨,全程都有注意到資產的使用狀況,有理由認為評估機構能夠結合資產當時的狀況做出合理的評估,並使用合理的評估方法得出合理的評估結論。已獲取資產評估機構的底稿進行複核,認為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結果是可信的,予以採納。企業已按照評估結果計提減值。

具體會計處理如下:

(1)固定資產報廢的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128萬元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99萬元

固定資產清理 26萬元

貸:固定資產原值 252萬元

借:營業外支出 24萬元

貸:固定資產清理 26萬元

營業外收入 2萬元

(2)固定資產出售的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1,509萬元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251萬元

固定資產清理 69萬元

貸:固定資產原值 1,829萬元

借:銀行存款 157萬元

貸:固定資產清理 69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8萬元

資產處置損益 70萬元

二、核查程序

1、 獲取銀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銀信評報字(2021)滬第3406號】資產評估報告並複核評估報告中的數據。

2、 查驗不動產權證:【川(2018)綿陽市不動產權第4001779號】。

3、 通過盤點程序檢查固定資產的數量,觀察固定資產的外觀及使用狀態是否存在減值跡象。

4、 檢查出售固定資產的相關審批流程和合同,檢查相關的賬務處理,在企查查網站上查驗購買方是否為關聯方。

三、核查結論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第二章,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在下列跡象的,表明資產可能發生了減值:

(1) 資產的市價當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顯高於因時間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預計的下跌。

(2) 企業經營所處的經濟、技術或者法律等環境以及資產所處的市場在當期或者將在近期發生重大變化,從而對企業產生不利影響。

(3) 市場利率或者其他市場投資報酬率在當期已經提高,從而影響企業計算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折現率,導致資產可收回金額大幅度降低。

(4) 有證據表明資產已經陳舊過時或者其實體已經損壞。

(5) 資產已經或者將被閑置、終止使用或者計劃提前處置。

(6) 企業內部報告的證據表明資產的經濟績效已經低於或者將低於預期,如資產所創造的凈現金流量或者實現的營業利潤(或者虧損)遠遠低於(或者高於)預計金額等。

經核查,仁智股份經營所處的經濟、技術等環境並未發生重大變化,房屋建築的市價在當期並未大幅度下跌,且未計提減值的資產不符合以上各種其他發生減值的跡象,因此綜上所述,仁智股份的固定資產計提減值充分、準確,已充分考慮經營性虧損的因素。

問題八、你公司其他應收款期末餘額為603.22萬元,除應收股利外其他應收款項為334.58萬元。請你公司補充披露其他應收款項的形成原因,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準確,應收對象與你公司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是否涉嫌資金占用的情形。請年審會計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一、基本情況

(一)其他應收款項形成原因如下(單位:元):

(二)其他應收款減值準備情況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九章及公司具體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規定,公司考慮所有合理且有依據的信息,以單項或組合的方式對其他應收款的預期信用損失進行估計。其他應收款按照預期信用損失的一般方法(三階段模型)計提壞賬準備。仁智股份按照賬齡組合計提壞賬方法如下:

下轉D8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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